第四百六十一章 李标的担忧VS李存的担忧(求月票!)-《干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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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嘛,与其担心大乾王朝的问题和大乾王朝的隐患,李存更担心另一件事情。

    据李存所知,西夏女人最为刚烈。

    史称:“夏俗,以不报仇为耻”。

    西夏女人有仇必报的精神塑造和封建社会三从四德的教化完全不一样。

    这是西夏女人受西夏文化因素所影响。

    其实,西夏男人也是这样。

    在西夏社会,有仇不报是可耻的。

    有关西夏女兵的记载就与复仇相关。

    《西夏外记》云:西夏女,喜报仇,有丧则不伐人,负甲叶于背识之。仇解,用鸡猪犬血和酒,贮于髑髅中饮之,乃誓曰:“若复报仇,谷麦不收,男女秃癞,六畜死,蛇入帐。”

    有力小不能复仇者,集壮妇,享以牛羊酒食,趋仇家纵火,焚其庐舍。

    俗曰:敌女兵不祥,辄避去。

    从这些描述上可知,在复仇行动中,西夏女人不像中原女性那样受到妇道标准的约束,而是,在有人“力小不能复仇”时,纠集一处,以牲为祭,酒足饭饱之后大打出手,烧杀抢掠才能停止。

    西夏女人的彪悍,让敌人都绕着走。

    史书中明确把这种聚集复仇的妇女称为“女兵”。

    曾巩的《赵保吉传》也有记载:有凶丧者,未复,负甲叶以为记。不能复者,集邻族妇人,烹牛羊,具酒食,介而趋仇家,纵火焚之。其经女兵者,家不昌,故深恶焉。

    西夏女人有仇必报,在西夏社会是被认可的。这些敢于战斗的女人绝不是普通女人,她们重视表现果敢骁勇的精神和强健无畏的气魄。

    中原地区对妇女有着严格的约束,尤其是随着理学的兴起,那种对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及女子“三从四德”的要求充斥着朝野。

    而西夏女人甚至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大胆追求自己的真爱,西夏女人这种对婚姻爱情不受礼教束缚的表现正好与中原相反。

    中原女人的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西夏谚语:“后生相爱恋,每日十往还,不恋自己家,远远奔天涯。”

    西夏女人的婚姻大事,从不由父母决定,而私奔却被社会所接受。

    据《天盛律令》记载,西夏女人可以同其他男子出逃生活,如果一段时间不再喜欢,可以与另一个两情相悦的人一起逃走,再重新组建家庭,即使返回原来的家中生活,原夫也不可以阻拦。

    这么说吧,西夏王朝由于人口稀少,劳动力和战力都严重不足,不得不让女人担负社会生产和对外战斗的任务,而赋予了西夏女人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利,女人参战、参政、复仇及不顾性命追求爱情,都反映出西夏女人的勇猛刚烈之气与男人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西夏女人算是古代离男女平等最近的一群女人。

    李仁孝和西夏的皇室和宗室还没被押送到京师时,大梁氏、小梁氏、李氏以及李存的不少其她西夏女人就反复提醒过李存,一定要小心西夏女人,最好不要让西夏的皇室之女和西夏宗室之女入宫。

    大梁氏、小梁氏、李氏等西夏女人还跟李存说,她们这些西夏进献的女人之所以任由李存玩弄、任由李存摆布也不反抗,那是因为她们大多都是抱着报效国家的理念来的,肯定不会给自己的国家、自己的家人惹祸,而现在形势却大不同了,李存灭了西夏,捉了这些西夏女人的男人、父亲或儿子,甚至是杀死了这些西夏女人的男人、父亲或儿子,跟这些西夏女人已经有亡国毁家的大仇,难保她们中不会有人处心积虑地想刺杀李存报仇雪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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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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